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健全教育科學研究成果鑒定評價機制,加強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驗收管理,全面提高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研究質量,根據《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鑒定細則》《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領導全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成果鑒定與結題驗收工作。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省規劃辦”)受權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包括:制定課題成果的基本要求、鑒定標準和管理程序,負責所有規劃課題的結題驗收和課題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
第三條 課題成果鑒定實行統一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省和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為兩級鑒定組織單位。省規劃辦負責重大課題和資助課題的成果鑒定;受省規劃辦委托,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負責其他類別課題(含小微課題)的成果鑒定,其組織管理、鑒定過程和鑒定結果,接受省規劃辦的管理和指導。
第四條 本細則由總則、課題成果要求、免于鑒定成果條件、申請與受理、鑒定機構、鑒定標準、鑒定程序、結題驗收、成果推廣與應用、獎勵與處罰、附則等部分組成。
第二章 課題成果標準
第一節 課題成果要求
第五條 課題成果的基本要求:
一、重大課題、重點資助課題成果要突出對教育決策的參考價值和對教育實踐的應用價值;在教育類期刊公開發表論文至少2篇或出版學術專著1部,其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主體部分至少被省教科所編輯的《教育決策參考》采用1篇。
二、一般資助課題成果要注重其學術研究水平和實踐應用價值;在教育類期刊公開發表論文1篇以上或出版學術專著1部。
三、其他類課題成果要突出對教育教學實踐問題的解決。在教育類期刊公開發表論文1篇或提交反映課題實踐價值的研究報告、案例分析、行動研究報告、典型教學設計及校本課程方案等成果材料。
第六條 課題主持人至少為1篇代表作的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與研究主題無關的成果不得列入課題研究成果。
第七條 研究成果必須源自課題研究。學位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等不得作為課題研究成果。
第八條 課題成果認定說明:
一、 課題研究論文、著作類成果在發表或出版時須注明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類別 + 課題名稱 + 課題批準號”等課題標識。沒有注明成果標識的不得列入課題研究成果。
二、發表論文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轉載,相當于發表教育類期刊論文2篇。
三、階段性成果或最終成果被省教科所編輯的《教育決策參考》采用,相當于發表教育類期刊論文2篇。
第二節 免于鑒定成果條件
第九條 為鼓勵優秀課題成果,減少重復工作,課題研究的最終成果具備以下相關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免于鑒定:
一、課題成果的主體部分獲得省部級評獎三等獎以上獎勵的,包括:國家社科基金優秀成果獎、中國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優秀成果獎、國家科學技術獎、國家教學成果獎、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省級教學成果獎、省級科學技術獎和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課題成果的主體部分獲得河北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獎勵的。以上獎項名稱應與課題名稱對應,課題主持人須為第一獲獎人。
二、課題成果中提出的理論觀點、政策建議等被省級以上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明確采納吸收,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關證明。
三、課題成果的主體部分被《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全文轉載,或在《中國社會科學》《教育研究》《心理學報》發表,并具有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明確標識,課題主持人為第一作者。
四、課題成果的主體部分被省教科所編輯的《教育決策參考》采用,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關證明。
五、課題成果開發并正式出版為由國家審定的國家規劃教材或在全省推廣使用的地方教材,并附有基本材料和相關證明;
六、一般課題成果在《教育實踐與研究》等教育類期刊上發表,并具有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明確標識。
第十條 申請免于鑒定的課題成果,需在填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免于鑒定申請審批書》時,說明免于鑒定的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3套。
第十一條 課題主持人要保證所提交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真實可靠。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核主持人提交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在被核實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負責人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免于鑒定申請審批書》上簽字,并簽署單位意見,然后,報送至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審核。
第十二條 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將審核、簽署意見后的《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免于鑒定申請審批書》報送至省規劃辦秘書處,由省規劃辦秘書處提交省規劃辦審核,辦理相關結題驗收手續;免于鑒定申請未獲批準的,向相關管理部門提出成果鑒定申請,由鑒定組織單位組織鑒定。
第三章 課題成果鑒定過程
第三節 申請與受理
第十三條 課題主持人在課題研究任務完成后,經所在單位審核批準,及時向鑒定組織單位提出成果鑒定申請,填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申請書》。
第十四條 申請課題成果鑒定的條件:
一、已經完成《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請評審書》約定的研究任務,最終成果形式與原計劃或批準變更形式相符。
二、最終課題成果由課題主持人主持完成并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爭議。
三、課題研究論文、著作類成果已經發表或出版。
四、相關證明材料已經準備齊備。
第十五條 報送課題鑒定材料要求:
課題主持人提出成果鑒定申請,須向鑒定組織單位提交3套《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申請書》《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課題主持人需填寫相關內容,包括:基本情況、課題成果概述和課題組主要成員名單)。另需報送如下課題成果鑒定材料1套及其電子版材料,并保證所提交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真實可靠。
(一)課題立項原始資料:1.《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立項通知書》2.《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申請評審書》3.重要變更的申請及獲準批復。
(二)課題研究過程材料:4.開題論證報告5.中期研究報告6.課題調研計劃、調研問卷設計、典型案例、課程和課件等。
(三)課題成果主件及證明材料:7.成果主件(研究總報告)8.成果附件的復印件(書稿及合同、著作、已發表的研究論文)9.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領導批示、獲獎情況、媒體報道及被《教育決策參考》采納的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 課題主持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核主持人提交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要在被核實的課題成果鑒定材料加蓋單位公章,由單位負責人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申請書》上簽字,并簽署單位意見。
第十七條 鑒定組織單位受理要求:
鑒定組織單位對課題主持人報送的鑒定材料進行審核,確定鑒定組專家人選、鑒定方式、鑒定時間和鑒定地點等事宜,簽署鑒定申請批復意見,并及時反饋給課題主持人;同時將通過鑒定申請的課題成果材料(成果主件、成果附件的復印件、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寄(送)達鑒定專家。
第四節 鑒定機構
第十八條 省和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作為鑒定組織單位,要建立鑒定專家資源庫。組織課題成果鑒定時,鑒定專家由鑒定組織單位從鑒定專家庫中遴選確定。組織鑒定單位不得委托課題主持人自行選擇鑒定專家。
第十九條 成果鑒定實行同行專家評議制。省級或市級、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依照職責和任務,適時組成成果鑒定專家組。每次專家組鑒定專家為5至7人,課題組成員(含顧問)不能擔任本課題鑒定專家,所在單位人員參與鑒定的專家人數一般不能超二分之一。
第二十條 鑒定專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學術品格和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所屬學科和相關研究領域的高級職稱和較高的學術水平。
第二十一條 鑒定專家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被鑒定成果的質量和水平獨立做出評價,不受任何單位、個人的影響和干涉。
二、要求鑒定組織部門提供被鑒定成果和相關材料,對被鑒定成果的內容提出質疑并要求其做出解釋。
三、會議鑒定時,充分發表個人意見,堅持在鑒定結論中記錄自己的評價意見。
四、要求排除影響鑒定工作正常進行的干擾因素,必要時可以向鑒定組織部門提出中止鑒定工作的要求。
五、獲得鑒定工作的合理報酬。
第二十二條 鑒定專家應承擔下列義務:
鑒定過程接受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信譽制度的約束,接受社會、鑒定組織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一、遵守鑒定原則,對被鑒定成果的質量和水平做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對自己提出的評價意見負責。
二、遵守保護知識產權相關規定,不抄襲被鑒定成果或不將被鑒定成果泄露給他人。
三、遵守保密原則,不向任何人泄露有關鑒定情況和鑒定意見。
第二十三條 鑒定組織單位對鑒定專家的人選、鑒定過程的具體內容嚴格保密。
第五節 鑒定標準
第二十四條 課題成果鑒定主要從價值性、創新性和規范性等三個方面,對照《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評價參照指標》,對課題成果進行綜合評價、賦分,確定成果的評定等級。成果的評定等級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
一、價值性(40)
(一)研究成果的主體內容被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管理層采納、轉化為領導決策的情況。
(二)研究成果對解決教育實踐過程中的實際問題產生影響及其應用與開發推廣前景情況。
(三)研究成果的前沿性、公開發表的理論成果對推動學科建設作用及其在學術界產生的影響情況。
二、創新性(40)
(一)成果對擬解決關鍵性問題的突破情況。
(二)研究領域的開辟、創造性地提出新的學術觀點并為學術界所認同情況。
(三)豐富和發展某種重要的教育理論、在理論界產生影響情況。
(四)研究方法和技術的創新性情況。
三、規范性(20)
(一)概念界定、論證邏輯性情況。
(二)研究設計、實施規范性情況。
(三)研究目標明確性和研究內容具體可行性情況。
(四)研究報告撰寫規范性、研究過程完整性和研究成果、社會效應、問題討論等闡述情況。
(五)采用的資料、樣本的選取、數據可信度情況。
(六)參考文獻引證的規范性情況。
第六節 鑒定程序
第二十五條 成果鑒定主要包括會議鑒定、網絡鑒定兩種方式。重大課題和資助課題必須采取會議鑒定方式,其他類別課題可采取會議鑒定或網絡鑒定兩種方式。
第二十六條 會議鑒定
一、鑒定會議由鑒定組織單位主持,鑒定組組長負責。
二、鑒定組織單位在會議鑒定前7天,將被鑒定的課題成果材料寄(送)達鑒定專家。鑒定專家須預先對鑒定材料進行審閱,提出初步鑒定意見。
三、課題主持人匯報課題研究計劃的執行、課題成果的內容、創新性、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等情況。
四、鑒定專家提問,課題主持人和課題組主要成員進行答辯。
五、專家組在充分評議的基礎上,決定是否通過鑒定,確定成果評定等級,形成專家組集體鑒定意見,并向課題組反饋。
六、鑒定組專家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上填寫個人信息和鑒定意見,并簽名。
第二十七條 網絡鑒定
一、課題成果鑒定申請獲批后,鑒定組織單位將被鑒定的課題成果材料、《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評價參照指標》《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專家意見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指定的鑒定組組長聯系方式等相關材料,通過網絡發送給鑒定專家。
二、鑒定專家在詳細審閱鑒定材料基礎上,提出專家個人鑒定意見,填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專家意見表》,通過網絡發送至鑒定組長。
三、鑒定組長匯總鑒定組專家意見,形成專家組集體鑒定意見,同時給出成果評定等級和能否通過鑒定的明確意見,再反饋至其他鑒定專家。
四、鑒定組形成一致的成果評定等級和鑒定意見,填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與《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專家意見表》等材料,一并提交鑒定組織單位。
第二十八條 鑒定組織單位根據專家鑒定組鑒定意見和成果評定等級,確定成果的評定等級和是否通過鑒定,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上簽署意見,并將鑒定結果反饋給課題主持人。
第二十九條 課題主持人對鑒定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復議。申請復議時,需說明理由,并由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省規劃辦批準,重新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同一課題研究成果只能復議一次,復議結果將作為該成果的最終鑒定意見。
第三十條 對未通過鑒定的課題,課題組根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并在半年內重新申請鑒定。重新鑒定的費用由課題主持人支付。同一課題研究成果只能復議一次。
第三十一條 資助經費課題成果鑒定所需費用從課題經費中列支;其他課題成果鑒定費用由課題主持人所在單位或課題組承擔。
第四章 結題驗收與成果推廣
第七節 結題驗收
第三十二條 對課題成果鑒定通過的課題,課題主持人根據鑒定組織單位審批意見,填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驗收審批書》,共3套紙質材料,報送到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由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第三十三條 對課題成果鑒定通過的重大課題、資助課題,課題主持人按要求撰寫“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要報”,作為結題驗收的必要條件之一。“成果要報”的具體要求,見附件。
第三十四條 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需將3套紙質“成果要報”及電子版,連同簽署意見后的《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驗收審批書》3套紙質材料,一并集中報送至省規劃辦秘書處。
第三十五條 其他類別課題如一般課題(含小微課題)等,通過成果鑒定和結題驗收,發現確有學術和實踐價值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可責成課題組按要求撰寫“成果要報”,并推薦至省規劃辦秘書處。
第三十六條 省規劃辦秘書處從課題任務完成、取得成果、鑒定程序、成果鑒定、成果評定等級和“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要報”撰寫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核,形成初步審核意見,報省規劃辦審批。
第三十七條 對初步審核意見,省規劃辦集體研究,形成審批意見。對確認可以結題者,省規劃辦在《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驗收審批書》上簽署審批意見,辦理結題手續,并在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無異議,頒發《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證書》,通過鑒定組織單位發放給課題主持人。
第三十八條 對重大課題、資助課題,省規劃辦每年組織兩次鑒定與結題驗收,時間為每年的5月和11月,辦理期限為20個工作日。
第三十九條 省規劃辦辦理其他類別課題結題手續的時間為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底,各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可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結題材料和申請免于鑒定的結題材料,辦理期限為10個工作日。
第八節 成果推廣與應用
第四十條 課題成果鑒定通過并結題驗收后,省、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及各課題組,應采取措施加強對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的宣傳,促進成果的轉化與應用推廣,充分發揮其在創新理論、服務決策、指導實踐、引導輿論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條 各課題組應及時按“成果要報”格式編輯研究成果,并經市、高校規劃辦(科研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報送至省規劃辦秘書處;省規劃辦及時宣傳、推廣課題研究最新成果,保證課題研究的實效性。
第五章 其 他
第九節 獎勵與處罰
第四十二條 對通過免于鑒定的課題成果的主持人,在后續申請評審時,優先立項。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做撤項處理:
一、課題組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和可能。
二、未經批準擅自變更課題負責人或課題名稱和基本內容。
三、研究周期內未能如期完成約定的任務,兩次申請延期后仍未完成。
四、兩次申請成果鑒定和結題均未獲通過。
五、課題成果存在嚴重政治問題或嚴重學術不端行為。
六、在課題鑒定和結題過程中違反規定弄虛作假。
第四十四條 符合上述情形者,課題主持人和依托單位應主動提出撤項申請。凡被撤項的課題,由省規劃辦進行通報批評,課題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報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
第四十五條 課題主持人所在單位和受委托管理機構把關不嚴且情節嚴重者,取消其委托鑒定資格。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細則經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擴大會議研究通過,自2018年5月23日起試行,試行前的有關規定,凡與本細則不符的,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各市、各有關高校教育科學規劃管理部門遵照執行。
第四十八條 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逐步實施課題成果鑒定和課題結題驗收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十九條 本細則由省規劃辦負責解釋。
附件:1.《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申請書》
2.《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申請免于鑒定審批書》
3.《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審批書》
4.《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專家意見表》
5.《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鑒定評價參照指標》
6.《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重要事項變更審批表》
7.《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結題驗收審批書》
8. 河北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成果要報